聚焦2024第一波外贸新规!这些重要政策即将实施!

外贸江湖风起云涌,2024年第一波外贸新规已送达!涉及国内外政策、海关政策、关税政策、航运政策、贸易禁令等等。此刻,让我们紧跟前沿,洞见未来,一起领略这些新规政策的核心内涵与实施节奏,助力抢占先机! 国内 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月1日起 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部分商品关税。进口方面,国内短缺资源如氯化锂、低砷萤石及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税率降低;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及其原料实现零关税;特殊医用食品关税亦下调;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进口成本减少。出口方面,高纯铝关税下降。同时,乙烯、丙烯和6代以下液晶玻璃基板等商品进口关税提高。   1月1日起 对95项美国商品继续不加征关税2023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附件所列95项商品,继续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1月1日起 对进口原油实施采信管理202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公告明确规定,自2024年首日起,进口原油采信管理新举措生效。据此规定,基于原油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企业或代理人可委托获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原油检测。海关将依据《采信办法》采纳这些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以实施进口原油监管。   1月1日起 《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为提升银行外汇业务服务水平、便利跨境交易与投融资活动,并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防控,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关联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1月1日起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实施2023年12月29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更新了许可证申领制度、“非一批一证”制和“一批一证”制规定、通关口岸规则及许可机构等内容。同时,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0号同时废止。     国外 1月1日起 赫伯罗特船公司将征收战争风险附加费赫伯罗特发布最新公告,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往来以色列的集装箱和货物加收战争风险附加费(WRS)。其中,涉及北欧、地中海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航线上的货物,战争风险附加费将为40美元/TEU;而对于其他地区往返以色列的货物,则按80美元/TEU的标准收取战争风险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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