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正式生效!光伏退税取消、海关信用新规、多国关税调整……外贸人请抓紧自查合规!

政策变动是外贸企业经营的重要风向。2026年4月,国内外多项外贸新规集中落地,涉及出口退税、海关监管、跨境电商、国际关税、能源贸易及外汇合规等重要领域,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本、通关效率与海外市场布局。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强化合规管理,既能防范贸易风险,也能为企业抢抓全球市场机遇增添更多确定性。   国内新规:退税调整与监管升级   2026年4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今年1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号公告,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调整如下: 取消光伏产品、石材产品、陶瓷产品、玻璃四大类249项光伏相关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电池产品的出口增值税退税率由9%下调至6%; 明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的产品税号范围、执行时间节点以及过渡期的界定标准与衔接安排。 2026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今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82号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内容如下: 将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5个类别,同时,在明确各级别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实施梯度化的通关查验率、保税监管便利措施及稽核查频次管理等差异化管理措施; 建立企业信用自动降级机制,依托海关系统自动识别并触发失信企业降级流程,无需企业事先确认或同意; 优化海关信用培育机制与失信修复机制,明确企业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与办结时限。   2026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政策 今年3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24号公告,明确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政策内容如下: 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数据应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向海关开放数据。 2026年4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4号公告,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履行中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税减让承诺,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政策覆盖木材、矿产、农产品等中刚双边贸易核心品类,降低相关进口货物关税成本; 中国进口企业凭刚果(布)出口方提供的合规原产地证书,即可申报享受对应协定税率优惠,进一步深化中刚双边经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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